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智通财经APP讯,ST康美(600518.SH)发布公告,公司全资子公司康美中药城(普宁)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普宁中药城或被申请人)收到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《民事裁定书》,裁定不予受理深圳中科恒实业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中科恒或申请人)对被申请人普宁中药城的破产清算申请。
普宁中药城将继续与中科恒就债权事宜进行沟通,鉴于普宁中药城尚未进入破产清算程序,且在该期间持续正常经营,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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